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3〕1号)要求,现就选拔推荐第三批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5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1个,境外研修时间一般6个月。
二、推荐对象与条件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研修项目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推荐人选PETS5笔试总分50分、口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高级班结业证书。
3.推荐人选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
4.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
三、有关说明
1.推荐人选联系的境外研修单位应为世界200强高校,以201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见附件2)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参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高职高专院校人员的境外研修单位可适当放宽,但必须为国际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专科学校。
2.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
3.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4.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3.1.11-2013.2.21)
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或《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附件3、4,一式5份,以下简称“推荐表”)、《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提供支撑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一式2份)。
支撑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人选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推荐人选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的高级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4)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
(5)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2. 二级学院(系、部)(2013.2.22-2013.2.25)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推荐工作,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的推荐意见(另附页,2人及以上请注明排序)及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汇总表》(推荐表、汇总表均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送人事处。
3.学校推荐(2013.2.26-2013.3.1)
在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评审推荐。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选拔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3〕1号).doc
附件2-201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xls
附件3-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附件4-江苏省高校团队境外研修推荐表.doc
附件5-江苏省第三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