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南工院〔2017〕76号)(附件1)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于9月12日(周四)下班前将《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聘副教授申请表》(附件2)和《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稿)交至行政楼306,联系人:戴老师,62206。
人事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