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12年度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02 浏览次数: 75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省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全校可推荐: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

3.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1个。

各二级学院(系、部)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科技创新团队推荐不超过1个。

二、选拔条件、推荐要求

选拔条件、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5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2.8.1-2012.8.20

申报人员填写有关《推荐表》、《汇总表》,准备相关材料,其中《推荐表》中“学校主管部门今后3年对推荐人选或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与各二级学院(系、部)和推荐人选共同商定)”一栏由二级学院(系、部)与申报人员商定先行填写,再由主管部门审核。

2.二级学(系、部)推荐(2012.8.21-2012.9.5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推荐工作,于201295日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附件1,23,纸质稿一式五份,正反打印,电子稿一份)、《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各一份)送人事处,电子稿发至sunhm@niit.edu.cn,并附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还需再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3.学校评审、推荐(2012.9.6-2012.9.19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培养对象进行考察、评审,确定上报人选并公示。

4.材料上报(2012.9.20

根据要求上报材料。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