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省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推荐,全校可推荐: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
3.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1个。
各二级学院(系、部)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科技创新团队推荐不超过1个。
二、选拔条件、推荐要求
选拔条件、推荐要求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5)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2.8.1-2012.8.20)
申报人员填写有关《推荐表》、《汇总表》,准备相关材料,其中《推荐表》中“学校主管部门今后3年对推荐人选或团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与各二级学院(系、部)和推荐人选共同商定)”一栏由二级学院(系、部)与申报人员商定先行填写,再由主管部门审核。
2.二级学院(系、部)推荐(2012.8.21-2012.9.5)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推荐工作,于2012年9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附件1,、2、3,纸质稿一式五份,正反打印,电子稿一份)、《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各一份)送人事处,电子稿发至sunhm@niit.edu.cn,并附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还需再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3.学校评审、推荐(2012.9.6-2012.9.19)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培养对象进行考察、评审,确定上报人选并公示。
4.材料上报(2012.9.20)
根据要求上报材料。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