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学校进行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劳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方案拟定、报批与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管理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录用、教职工请销假、退休、辞聘、解聘、终止合同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三、负责统筹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资格认定、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及各类人才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等调整、核定、报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考核及相关奖惩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的管理、培训及分流安置等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