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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人事处是学校进行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劳资福利待遇、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方案拟定报批与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管理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录用、教职工请销假退休辞聘解聘终止合同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三、负责统筹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资格认定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及各类人才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工资绩效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等调整核定报批工作;

七、负责组织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考核及相关奖惩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才交流中心聘余人员的管理培训及分流安置等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