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关于印发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科带头人高端研训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8号)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国内高级访问学者3名;
2.高级访问工程师4名。
二、推荐条件
1.国内高级访问学者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
2.高级访问工程师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2013.1.5—2013.1.6)
(1)国内高级访问学者
申报人员可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访问学者查询”栏目,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遴选接受学校和导师。也可参考《江苏省2011年接受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附件2),遴选接受学校和导师。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3)。
说明:建议选择省内高校访学。
(2)高级访问工程师
申报人员自行联系接受企业和导师,也可与院系共同商定接受企业和导师,填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4)。
2.院(系)推荐(2013.1.7—2013.1.14)
各院(系)根据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教学、科研整体需求,结合条件标准,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推荐指标分配如下:机械、能电、经管、计算机高级访问工程师各1名,艺术、人文、国教国内高级访问学者各1名。
各院(系)与申报人员共同商定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和导师,高级访问工程师接受企业和导师,确保本院(系)能够按分配指标派出的人员如期访学,并认真审核《申请表》中“访问研修计划(包括研修内容、拟达到的研修目标及预期成果、具体实施步骤)”一栏所填写的“研修内容、拟达到的研修目标及预期成果、具体实施步骤”。
3.学校审核(2013.1.15)
学校对各院(系)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认。
四、有关说明
1. 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高校应是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师资力量雄厚的学校或科研院所。省外高校一般应为“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省内高校除“985”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外,还可以为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应为国家级科研院所。接受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接受高级访问工程师的企业应是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骨干企业或较有影响力的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技术设备等方面优势明显,能为高级访问工程师提供较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接受高级访问工程师的单位应选派高级工程师或技术造诣较深的人员担任导师。导师应具有指导高级访问工程师的能力和水平,品德高尚、研发能力强,承担能让高级访问工程师参与的科研项目或重大生产实践。
2. 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一般为一年;高级访问工程师在企业访问时间为一年。访问时间应安排在2013.9-2014.8进行。
附件1-高职师培中心通知.rar
附件2-江苏省2011年接受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专业方向.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4-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申请表.doc
人 事 处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