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才办〔2011〕24号
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苏发〔2011〕10号)与《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苏发〔2011〕11号),加快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南京大学等8所高校开展首批人才强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高校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强校工作的意见》(苏人才〔2011〕8号)要求,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校人才发展先进做法,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健全完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流动配置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强校试点工作,以强有力的人才优势引领学科建设、增强科研能力、提升办学水平。
二、各试点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人才强校试点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推进全省人才强校工作、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积累有益经验。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试点高校实际情况,倾斜政策,整合资源,对试点工作提供全力支持。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全面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附:全省人才强校工作首批试点单位名单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
附件:
全省人才强校工作首批试点单位名单
1、南京大学
2、东南大学
3、中国矿业大学
4、苏州大学
5、南京工业大学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7、南京邮电大学
8、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