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公开招聘本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30 浏览次数: 3176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特面向我校优秀毕业生进行招聘

一、招聘对象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机械工程学院实训中心实验员1名、电气工程学院实训中心实验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政策方针;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备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本校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20%;在20197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实验员工作。

报名程序

报名学生需提交报名表、学习成绩单(二级学院盖章、教务处盖章)、综合测评成绩单(二级学院盖章、学生处盖章);二级学院出具相关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班级排名、综合测评班级排名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于1031日前将报名材料交到二级学院办公室,115日下班前二级学院工作人员统一将报名材料交到人事处。

、考核方式及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以及相关学院、部门人员组成,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面试合格的人员方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总成绩计算。面试、技能测试均合格者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

、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最后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聘用

聘用方式为人才派遣。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人才派遣机构)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人事处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