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及“以考代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聘和“以考代评”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一)初聘对象与职务
2018年8月1日以后来我校工作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可直接申报初聘相应岗位的中级职务;
(二)初聘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19年9月20日前将此表及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部门;
2.申请人在所在单位、部门述职;
3.所在单位、部门对申请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聘任意见。2019年9月25日前将本单位、部门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送人事处,联系人:戴老师,62206;
4.人事处审核;
5.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6.履行聘任手续。
二、“以考代评”人员职务聘任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符合“以考代评”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已取得本岗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以考代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试行)》(南工院人字[2004]1号)中规定的聘任条件要求,经考核能履行其岗位职责,可申请聘任有关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程序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的程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同时送人事处。
三、其他说明
1.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申请人应根据所聘岗位申报对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2.教师岗位人员申请“以考代评”职务聘任,必须在取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请聘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申请 “以考代评”人员所需任职条件的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