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以考代评”人员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8 浏览次数: 190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及“以考代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初聘和“以考代评”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一)初聘对象与职务

20188月1日以后来我校工作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经考核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可直接申报初聘相应岗位的中级职务;

  (二)初聘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19920日前将此表及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部门;

    2.申请人在所在单位、部门述职;

    3.所在单位、部门对申请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聘任意见。2019925日前将本单位、部门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送人事处,联系人:戴老师,62206

    4.人事处审核;

    5.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6.履行聘任手续。

    二、“以考代评”人员职务聘任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符合“以考代评”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已取得本岗位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以考代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试行)》南工院人字[2004]1号)中规定的聘任条件要求,经考核能履行其岗位职责,可申请聘任有关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程序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的程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同时送人事处。

三、其他说明

1.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申请人应根据所聘岗位申报对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2.教师岗位人员申请“以考代评”职务聘任,必须在取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请聘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申 “以考代评”人员所需任职条件的时间均截止到201812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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