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8 浏览次数: 1014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在我校开展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即第一层次)培养对象1名。

2. 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名。

3. 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3名。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第一、二层次不超过1名,第三层次超过1名需排序。

二、推荐对象与条件

选拔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63年11日、196611日、19711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拔条件见《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

1.第一层次: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次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请注意推荐35岁以下人员。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2016年入选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本次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第一、二、三层次的其他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8.4.8-4.10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贴好材料袋封面(附件3)。

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2)学历(学位)证书;(3)职称;(4)资质证明(证书);(5)专利证书;(6)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7)获奖证书;(8)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9)其他。

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A3纸)一份。

2.(部、中心)推荐(2018.4.11-4.13

各院(部、中心)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推荐工作,于2018413日前将推荐意见(另附页)及推荐人的《申请书》、《汇总表》(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发至2006100495@niit.edu.cn)、附件材料送人事处。

3.学校推荐(2018.4.14-4.20

在院(部、中心) 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择优推荐人选并公示。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docx



人  事  处

2019年4月8日